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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y 11

    破財之周

    上周送修的PDA(GSMART MS800)拿回來了,技嘉只幫我更新韌體,說這樣就可以了,我心裡覺得這樣應該不可以,不過還是姑妄試之,還買了一顆台製副廠電池想說一併試試看(原廠電池是大陸貨,特價8~00元一顆,台製的副廠電池只要490還含運費,你說我會買甚麼?)。雖然當下可以正常開機了,但是等到周末一顆電池用完之後,換上其他的電池就再起不能了,只好找時間再送修了。媽咧,技嘉這算是哪門子的保固和服務啊?當我每天閒得很可以常常跑忠義路喔?下次去的時候一定要好好念一頓。

     

    上周末,出門去買曬衣竿,路上發生了小車禍,我們坐在汽車上的當然只有虛驚一場,對方騎摩托車的就要受點皮肉之苦了,後來講好要負擔對方修理車子的錢和包紮的醫藥費,就各自留下電話後離開了。

    當天下午接到對方電話,到機車行了解一下機車修復的費用,拿到帳單一看:蝦密!竟然要6千多塊,老實說,我知道機車行老闆打甚麼主意,反正他這筆是賺定了,不管我付還是對方付。雖然有點不爽,不過既然已經承諾要幫對方修復了,錢還是得付。

    腦袋裡轉了一下:

    能不能找保險公司付這一筆?

    問了一下大哥,結果是我自己把路塞死了─當場沒有叫警察來拍照、做紀錄,都已經離開事故現場了,保險公司方面當然不會承認,雖然大哥跟我說他去送件看看,應該五五波,不過我已經開始想別的出路了。

    既然得要自己付,能不能找認識的店,看會不會付得少一點?

    對方已經講了,不只車側的破損和撞凹了腳踏,連騎車時龍頭都會抖,她擔心會有安全上的問題─廢話,機車行老闆在這種情況下會說甚麼,我心裡有數─在這種情況下,最好的辦法就是在這家店處理了,反正去熟識的車行最多省不到1000塊(照單全做的話),不如乾脆一點在這邊搞定,省得對方日後心裡一塊疙瘩,我耳朵也比較不會癢。

    一方面和機車行老闆拿了收據,一方面拍下對方車子損毀的照片,準備依大哥說的程序,試試看能不能出險,對方也同意要影印行駕照給我,就在這時,她又補了一句:可是我沒有駕照,用我老公的行不行?到時候和解書再請他和你簽......

    我沒有駕照

        我沒有駕照

            我沒有駕照

    這句話當場讓我冷到最高點,差點就脫口而出:冷涼卡好咧~妳沒有駕照那還報出險報個屁啊?還要叫妳老公來簽和解書,是想要一起被保險公司告偽造文書就是了?

    我一邊苦笑,一邊說:等妳老公下班,請給我一通電話,我們再來談這件事...

    就在我灰頭土臉的準備離開時,我們發現機車行老闆表示要向對方收錢。『靠腰咧,阿剛剛才跟你講好現在身上沒那麼多錢,晚上就會來付這筆錢,你又找對方收錢是在收蝦洨的?你當林北剛剛講的都是放屁就是了?』當然這些都是沒有出口的內心話,我還是走過去好聲好氣的跟機車行老闆確認我會付這筆費用,請他不要跟對方收錢。

    當天晚上,阿WI說我們的行程最好是改成先去付錢,再去接小嘟。想想也對,就依她說的,打電話去找對方到機車行一談。剛好對方的老公也下班了,兩方見面聊了一下,關心一下對方包紮的如何,傷口還很痛嗎?客套話講完,直接切入正題,告訴對方我們考量的重點,所以這筆錢就由我們自行支付,並補貼他們2000塊醫藥費,希望他們早日康復。

    對方也不是不明事理的人,畢竟無照駕駛就是有虧在先,她自己也覺得不好意思,何況我們一來願意支付她修車的費用,二來補貼她醫藥費用,就算沒有全國電子那麼感心,至少仁至義盡了。

    最後就在大家達成協議後,付完錢就地解散。

    回家後在車庫裡看看我們的ㄅㄨㄅㄨ,唉,右側葉子板果然凹了一塊。別人家的由我們付錢來修,啊我們家的咧?

     

    周末回家看看老媽,一起享用敝飯店的母親節蛋糕。同時拿出我的照相機,準備拍幾張李小嘟可愛的模樣,可是...

    咦...怎麼開機5秒鐘就關機了...難怪我之前充了老半天的電還不能拍,那時候還以為是電池已經老化,不能再充了,還特地去買新的充電電池,結果竟然是照相機掛了...這禮拜是怎樣?一定要這個壞那個壞嗎?一定要同時間伸手跟我要錢嗎?

    真是夠賽了,希望大家不要跟我一樣才好。

    December 19

    馬路如虎口,騎車不要亂亂走......

    星期一凌晨回到台北時,發現我的機車被移位置了,

    心裡覺得有點奇怪,又有點好笑:怎麼跑到路中間?未免太囂張啦~

    仔細一看才發現車子被摔過,後照鏡破掉,新買的安全帽也撞傷了!
     
    心裡面著實幹聲連連。凸>_<凸
    不過摔都摔了,就跟在停車場被人撞一樣,沒有人承認就只好自己賠,
     
    回家的路上,騎著騎著,突然覺得大燈的角度也怪怪的,就盯著路上的光影看,結果突然一陣喇叭聲大作,原來是我闖了紅燈!綠燈方向的車差點撞上我,嚇得我一直跟人家點頭舉手致意道歉。
    還好對方也算好人啦,有煞車放我一馬,不然現在各位大概也不會看到這一篇網誌了...Orz
     
    回家放好行李後,到陽台抽根煙,稍微平復一下受創的幼小心靈。
     
    這時想到自己常常提醒小羊妹和小Wi開車的時候要專心注意路況,如果身心狀況不適合駕駛車輛時,應該先停到路邊,把車子熄火,讓自己放鬆休息一下,等到各方面狀況恢復正常了,才可以繼續駕駛。
     
    結果提醒歸提醒,我自己反而沒做到,真是慚愧慚愧啊~
    October 28

    這就是“質報”體育版的水準!?

    他們爛,我早知道......
    各位有興趣的朋友們請逕點連結去看看吧!
     
    October 12

    吼!不要再人云亦云地對高鐵唱衰了啦~

    轉貼一篇文章,原文出自『與媒體對抗』網站,作者是Chinshen兄,
    原文連結如下:
    他有一篇精華總集,發布時間是10/12 09:42 以下雙引號內的就是總集部分:
    至於我的一點小小感想,就卑微的放文末吧。
     
    近來不少媒體人與民代,對於國內的高鐵計畫窮追猛打,對於國家的重大建設的關心當然是有必要的,只可惜這個陣營似乎對高鐵計畫沒有進行最基本的瞭解,絕大多數都是捕風捉影的無的放矢,流於非理性的惡意攻擊,實在令人不忍卒睹。

    本人並非高鐵公司的員工,然從事高鐵工作已經有相當久的經歷,這個計畫我從1995年在台大念研究所時,就跟教授作國科會計畫,之後歷經設計,監督及顧問等不同階段的角色,我以一個高鐵從業人員的角度提供一些觀察,並對政府在這個計畫中應當扮演的角色暨權利及義務作一些說明。

    高鐵這個案子是BOT,建造(Build),經營(Operation)到轉移(Transfer)。整個工程由高鐵公司出資興建,擁有特許經營權35年(含興建時間),之後在2033年無償轉交給政府由高鐵局負責管理。高鐵公司負責興建的經費,他們「出資」必須佔資本額的25%,但是高鐵這個案子適用於獎參條例,政府可以「投資」20%,其他的集資以發行特別股及向銀行貸款而來。

    BOT的精神,想要怎麼收穫,就先要怎麼栽,你想在興建階段省錢,經營階段就會自嘗苦果,最後也無法轉移給政府。如果高鐵品質不好,屆時誰敢搭乘?在野黨老是對高鐵的興建品質大肆批評,但他們似乎忘了一個基本原則,如果高鐵團隊現在偷工減料,那未來出了問題他們要靠什麼獲利?如果政府最後認定高鐵品質不合格而不得移交,高鐵公司不用負責嗎?

    對高鐵公司來說,最大的利基並不在興建階段。這麼大的工程,台灣有本事承接下的建設公司不會太多,原始股東不必要為了區區承包的優先程序,去承擔整個工程的成敗風險,並負擔25%的出資,台灣的工程界就是這樣,就算沒拿到,輾轉發包還是會到那幾家公司去,頂多被抽幾手管理費,沒有必要為這個賺這個錢多擔這麼多的責任,甚至還要先拿錢出資。

    部分媒體人總是一口咬定高鐵肥了自家人,把工程發給自家大股東,再由偷工減料獲取暴利,根據她們的說法,利潤一定在30%至50%之間,這實在外行極了,其實土木工程的利潤大約在10%左右。而且像是高鐵這樣的案子,特許營運權包含興建階段,對高鐵來說,當然是越早完工越好,工期壓縮的很緊,這樣的獲利率大約只有7%到8%之間。
     
    而且高鐵公司必須向銀行貸款,銀行團沒有理由高估工程款而多貸錢,銀行團對台灣高鐵融資需求詳加審核,對工程經費要求亦曾詳加估算,並委請專業機構在工程執行過程中監督考察,確認工程品質及其造價合理,以保障其融資債權,高鐵工程款灌水的空間絕對相當有限,再者,依據和約定之比例,高鐵每增加一億元的造價,原始股東必須拿出2500萬元來,就為了賺不到1000萬的工程利潤,而且原始股東中只有大陸工程跟長榮集團賺的到,這根本不合邏輯。

    就國內外之BOT案例,特許公司股東參與工程承攬極為普遍,如香港東區過港隧道、馬來西亞南北高速公路、日本跨東京灣高速公路等,其工程承攬廠商亦多為特許公司之股東;衡量是否合理的關鍵在於其發包機制是否健全,是否符合特許公司及投資人興建與營運之利益目標,工程品質與時程是否有所保障。

    關於高鐵公司發起人是否應承攬高鐵工程之問題,依民國86年7月公佈之高鐵計畫「申請須知修訂及補充」第7.1.4條之規定,高鐵計畫之合格申請人應於甄選之第一階段提出證明其技術能力之專業廠商(其中即包括日後成為特許公司發起人之「企業聯盟成員」),俾甄審委員會審查投標廠商對興建高鐵之能力。這是在政黨輪替前,列名之專業廠商均按甄選規定以書面承諾日後以合理條件作為特許公司之承包商,以從事高速鐵路之興建工作。

    像是高鐵這種公共工程, 如果由政府來主導興建,為維持品質,一樣會設定資格標,定出一定程度的門檻來。台灣作公共工程的就是這批人馬,最後得標情況跟現在一定差不多。原始股東最後拿的標段可能還比現在多。

    媒體人在日前痛批大陸工程承攬高鐵土建標達490億,數字有所出入不說(當然是高估),主要是計算標準近乎耍賴,其實大陸工程在土建12標中只承攬C260標及C270標,車站也只有S250標,都是聯合承攬,比例我不清楚,不過這位陳姓媒體人只要承攬廠商裡面有大陸工程就全部算在大陸工程頭上,這跟他們計算政府投資比例的亂搞程度有異曲同工之妙,反正只要投資法人持有政府的股份,哪怕僅僅佔有20%的比例,依然強渡關山百分百算作政府投資一樣。

    高估大陸工程在高鐵案中的獲利,灌水政府投資的比重,嚴予律人,寬以待己,這根本是無恥的和稀泥。就以大陸工程來說好了,經過媒體的碰風估計法,大陸工程承包近500億,就用最優渥的10%獲利率好了,即使這種失真的高估,他們在這裡賺不到50億,但是大陸工程已經出資80億了,那這算盤是怎麼打的?
     
    現在大家很喜歡說,高鐵提出來的特別股條件很好啊,日前謝長廷院長也說了,未來兩年內投資穩賺不賠,那為何五大原始股東不願意再出錢投入這個計畫?

    五大原始股東中,太電已經名存實亡,剩下幾家公司,在政府修正地震係數以及國際原物料上漲導致興建經費增加的情況下,依然加碼投資,讓原始股東的持股比例維持在規定的25%以上,這並不容易,請注意,這些公司都是股票上市公司,任何一家公司的投資策略都不會同意過度集中於某個計畫之上,自家公司的股東不會同意的,所以高鐵公司說他們已經竭盡所能,我認為這是相當持平的說法,以他們不願,應該說是不能再投資,來斷定原始股東對高鐵計畫沒有信心,是非常草率而不負責任的。

    高鐵目前的造價大約是4444億,跟台北捷運初期階段一樣,雖然沒有購地成本的支出,不得不說高鐵在預算的控管上真的有一套,他們適用更高水準的設計規範,一個綿延300多公里的高速鐵路,以這樣的造價來說實在很不簡單。

    如果最後不幸政府要啟動買回機制,政府是花3000多億買回一個4444億的公共工程,而且這3000多億不會落入原始股東的口袋裡面。因為當時銀行團貸款給高鐵公司,就是著眼於高鐵的特許營運權,如果屆時政府收回高鐵,失去生財工具的高鐵公司勢必要宣布破產,所以這3000多億,身為債主的銀行團當然有優先次序分這筆錢,而投資高鐵的的股東,包含政府基金,法人及自然人股東,他們分錢的順位也會在原始股東之前,原始股東應該拿不到什麼。

    這就是政府出資與政府投資的差異,部分媒體人及民代一直搞不清楚。

    所以如果強制買回的話,損失最慘重的會是原始股東,他們出資的1000多億會全部血本無歸,而政府則是以低於造價的成本買回高鐵,到底是哪裏損失?這裡還未計進政府作為投資股東可以拿回的錢。

    高鐵這個計畫是政府零「出資」,不是零「投資」,目前高鐵公司並沒有違背這個精神,本意是「政府不必直接撥中央政府內的預算去建高鐵」,但政府還是可以作保幫高鐵借錢,或者官股銀行貸款投資高鐵,或者官股的機構投資高鐵,都沒有違背台灣高鐵合約的本意

    出資與投資原本就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出資當老闆與投資作股東本來就不一樣,一般對BOT的最大誤解就是整個工程的營造,政府完全不用界入,其實政府是必須介入的,其立場是協助整個興建營運過程能盡量順利,公共工程本來就是需要政府公權力介入的,再者,BOT最大的問題在於其間的風險,如果BOT沒有完成該建物的營運,投下去的物力恐怕最終需要政府全面回收,到時還是需要全民買單,所以從各方面來看,政府都需要對BOT案做最大的協助原因也就在此。
     
    BOT的定義大家聽多了,大抵都是創造政府民間的雙贏局面,其實政府不提供民間企業優惠,那憑什麼要高鐵公司在營運35年後,無償將這個造價如此之高的資產送給政府?

    高鐵的合約都是在林豐正當交通部長的任內簽訂,政府為推動高鐵建設,原本即已規劃以中長期資金協助融資,此項安排於民國87年10月21日經建會第944次委員會確定,執行迄今並未因政權(執政黨)更替而有任何改變。這不是陳總統為高鐵公司量身訂作的條款,本來政府為促進產業發展,提供中長期資金協助企業融資之案例甚多,均有其政策與法源依據,若基於特定目的而誣指為政府圖利財團實有欠公允。

    部分媒體人喜歡含血噴人,指稱高鐵設站過多,會大幅降低營運速率,並咬定是官商勾結的產物,其實這根本就是半吊子的胡言亂語,東海道新幹線全長約515公里,共 17 個站(東京至新大阪),平均站距約是 32.2 公里。 台灣高鐵全長約 345 公里,共 11 個站(台北至左營,含苗栗等三個 2010年才要開業的車站),平均站距是 34.5 公里。與東海道新幹線的平均站距是差不多的,何來所謂過多設站的問題?

    再者,以台灣高鐵的標準車站為例子(如桃園、嘉義等站),車站內四條軌道,中間兩條軌道是主線讓通過列車行駛的,供乘客上下車的兩座月台在主線軌道的外面兩側,也就是說四條軌道裡面只有最外面兩條可以讓列車停車供人上下月台,換句話說,要停站的列車,必須拐到外面的軌道停車;不停站的列車,可以用全速通過中間的兩條軌道,並不用減速通過。

    人口分佈情形與運輸型態有他的理由,設站規劃亦然,設站規劃有他們的考量,不必一干子打翻一艘船,除非有確切的懷疑基礎,不然不要人云亦云,就跟鸚鵡一樣,話是說了出來,但並不瞭解自己在說什麼。

    高鐵的價值不只是在高速運輸而已,論速度還比不過國內航線,而是他的運輸效率,一般從台北飛往高雄的飛機,即使滿載,也只有這些旅客,但是沿線可以停靠的高速鐵路,乘客有他的更替性,站設的越多,乘客輪替性越高,雖然車行速度會減緩,但是未必是非正面的影響,他們自己在行車安排上會有取捨。

    簡單說,高鐵是能兼顧航空與鐵路的優點,當然有他的缺點,不過這不是我們討論的範圍。除了快速外,對乘客來說旅程安排上的彈性比較大,即使是去新竹或台中乘客也一樣可以使用,出發的地點也不需要限定都由台北出發。
     
    還有一個最常見的烏龍,很多蛋頭民代與媒體工作者,喜歡一口咬定核心機電系統是歐日混合,整合介面上有困難,並宣稱之所以將歐規轉為日規是李前總統訪日的交換條件,其實這說法根本經不起檢驗,高鐵的核心機電系統是全數由新幹線移植過來的,車廂是日本的,及行控系統也是日本的,雖然有部分零件採德國的,這樣算得上歐日混血,那台鐵那種韓國車配聯合國系統算什麼?

    通車問題出在核心機電系統合約執行上,高鐵與承包商之間有爭議,問題出在經費,並非系統無法整合,別被那群不學無術的媒體人及民代誤導了,高鐵局要求高鐵公司督促台灣新幹線必須在行控系統上作加強,就是在新幹線本來的行控系統之外再加上一些歐規的次系統,例如新幹線原先的單向號誌要改為雙向號誌,另外,台灣高鐵要求駕駛艙內加裝每隔三十秒提示的「死亡提醒」,這是歐、美、甚至台灣的台鐵都有的設備,目的是擔心駕駛人有狀況無法駕駛,行控中心可以接手,日本JR認為他們引以為傲高速鐵路的標準程序裡沒有這一條,說不加就是不加,而且高鐵的南下北上車軌本來就是各自獨立的,在日本新幹線的想法裡面,雙向號誌沒有必要,這樣的設備只是增加主系統的負擔。

    高鐵對合約執行相當堅定,依合約走是沒錯,但是合約不可能鉅細彌遺地規範到所有細節,實際執行時,在不逾越合約的精神的前提下,其實與雙方溝通是有斡旋空間的,在高鐵的立場來說,當然得照著合約走,與日商的爭議一多,再加上高鐵籌資不順,日商當然懷疑高鐵的對合約這麼硬,其實是付不出錢的藉口。

    這就是高鐵目前核心機電系統進度落後的主因,不過目前意見已有整合,依據台高說法,目前26項爭議已解決22項,所以台高內部目前對明年通車的進度表示樂觀。

    至於台灣高鐵最後改採日規,原因很多,我相信讓李前總統去日只是眾多附帶原因之一,甚至很可能一點關係都沒有,大家也別被在野黨唬了,最關鍵的問題,就跟任何商場上決策的主因一樣,就是錢。

    依據財訊月刊94年10月號 283期的報導,歐鐵第一次報價時是1500億,日本JR的底標卻只有1000億,這價格比他開給當初的競爭團隊中華高鐵不僅少了500億,而且車廂還由五百系列升級到七百系列,相對歐鐵開價,現省500億,不撥算盤都知道要給日本人。兩相對照高鐵賺了五百億元,花個21億元賠給歐鐵,任何有點腦筋的人都會這樣做。

    我是願意相信殷琪在台灣高鐵改用日規時,除了技術上、成本上,適不適合台灣的種種考慮外,讓台灣高鐵藉由改日規而能籌到其他資金,也應是原因之一。
     
    最後,來對高鐵興建品質的疑慮作一個澄清,高鐵公司把各標段的工程發包出去,各標段的施工單位會找顧問公司進行設計,以期設計符合高鐵規範,高鐵公司在這裡是業主的角色,高鐵必須確保施工品質,這是將來營運階段的獲利的依據,此外還加入監督高鐵計畫的獨立檢查顧問,國際鐵路顧問集團,簡稱IREG。獨立檢查顧問這個角色在國內以往的公共工程中是不曾有過的,這是應對BOT產生的,因為銀行團貸款給高鐵公司,抵押品就是高鐵,雖然最後有政府買回的機制,不過那是一個誰都不願見的最後選擇,所以銀行團為保障自己的貸款,他們要求高鐵公司出錢聘顧問作監督,就是獨立檢查顧問,IREG對高鐵公司的設計有Audit,Review及Check的動作,IREG的意見位階很高,作為高鐵公司的業主高鐵局,以及高鐵局聘的顧問中華顧問公司,都必須參酌IREG的意見,才會同意高鐵公司檢送的設計案,最後再由IV&V的單位作最後一道的把關。

    其中所有參與的工程顧問公司都要簽字負責的,很多人對工程顧問公司的角色有所混淆,IREG雖然是高鐵公司出錢請的,但是這關係不比律師與當事人,律師是受聘替當事人爭取最大權益,工程顧問公司不管是誰是業主,受聘是來抓問題的,因為到時候IREG也要在設計圖說上畫押,他們如果同意,到時工程設計如果出了問題,負責簽字的公司責任一樣跑不掉。

    還是,大家不願相信這些專業機構面對自身商譽的認證,而寧願相信隨意搧風點火的媒體人與民代,仗者言論免責權,進行沒有依據兼具邏輯錯亂的擲爛泥?

    請讓專業回歸專業,這是面對國家重大建設該有的正確態度。

    版權沒有,請盡量轉寄,謝謝。
     
    以上是轉貼全文。
     
    其實以前我都是跟媒體一個鼻孔出氣,看媒體提供的資訊說什麼,我就跟著想什麼,至於媒體在他們報導的議題上有沒有做過功課?有沒有專業人在背後提供相關資料?倒是從來沒質疑過。
     
    在民進黨上台執政後,我漸漸的注意到政府的每項施政方針都是被罵罵罵,每一項公共工程也都被罵罵罵。千錯萬錯都是民進黨的錯,如果事情做不好,都是民進黨太笨、太沒經驗,只有泛藍陣營才是施政的保證...指正錯誤不是壞事,因為有指正,才能改進錯誤。但是我只支持有證據的指控,毫無證據的指控則未免顯得其心可議。
     
    中華文化裡面有句話:『有則改之;無則嘉勉』本來的出發點可能是好的,但是到了現在,這句話卻成了媒體工作者的護身符,反正就是什麼都先指控,什麼都罵完了之後,等到人家提出澄清,就說這句話出來打打圓場,這樣就沒事了,然後靜待下次機會,繼續亂罵。如果對方不服氣,要對胡亂指控的一方提出告訴,怎麼?你禁不得指控啊?你心裡有鬼啊?怎麼?你箝制新聞自由啊?
     
    總之,掌握發言權的媒體,就是任意利用無冕王的地位到處噴糞。而沒有專業背景或是不知道相關資料的一般視聽大眾,就只有吃大便的份!Chinshen兄這一篇文章,就是可以讓我們了解內情的好東西,看一看,你就會警覺到這些個爛媒體是在搞什麼把戲!
    August 11

    車手膨風系列一

    最近想到除了比賽時有關賽筆記可以寫,車手們平時也應該會有一些“嘉言懿行”可以讓人討論一番。
     
    不多說廢話,先抓討厭的Alonso來開刀...
     
    根據RacingNet的報導:『Alonso不排除與Ferrari車隊合作??
    其實他就算跳槽到FERRARI也沒啥,頂多就是暫時不支持FERRARI而已,那為啥我還要靠腰呢?淵因就出在裡面一段:Alonso強調︰「我到目前為止的比賽成績,都是靠我自己獨自贏來的,老實說我也不期待我的隊友要給予我什麼幫助。」
    聽你在放屁!是誰在無線電裡面哇哇叫,要隊友讓位子的啊?好像就是你嘛?不說別的,光是那種臭屁的樣子,就讓人家想要捏鼻子了,好臭!好臭!
    June 29

    中國給人的驚奇,的確是超英趕美!

    中國這個仿冒與黑心產品大國,實在是讓人不得不瞪大了眼睛啊~
     
    這輛“平價版”賓士,相信已經很多人看過了。
     
    這輛“平價版”寶馬,相信一定還有人沒看過!
     
    相信平價的Altis沒有人會說是仿的,說是“合作生產”大概就比較合理一點了,只是,我又忍不住想到:反日風潮都是玩假的啊?
     
    汽車的東西就不提了,畢竟人家要發展重工業嘛,玩玩逆向工程也是有點道理的,我們繼續看看別的驚奇吧。
     
    人造處女膜,怕了吧?連這種東西都有!?稀奇、稀奇......
     
    人造處女膜哪裡有得買?當然是“一次 性用品區囉,真是貼切到不行啊~
     
    乾貨?乾貨有什麼了不起的?乾貨雖然沒啥了不起的,但是幹 好東西就很了不起了。
    (還看不懂我說啥的人,請看看英文的部份)
     
    好東西雖好,但是付完錢在使用的時候,就會讓你不禁覺得幹,這東西值這個價錢!?
     
     
     
    June 28

    那個開公車的誰誰誰

    我從以前就不喜歡搭公車,因為要跟一大堆的人擠來擠去、踩來踩去。
    運氣好一點,還找得到位子坐,可以歇歇腿,就算是偶爾必要讓位,至少可以裝裝善良,騙兩句感謝來聽聽;
    運氣不好的時候,就要等個老半天,才等得到自己要搭的公車。別台公車一班接一班的,人都少少的分批載走了,上車的都有位子坐,我們的公車因為太久才來一班,結果一次就要上一堆人,常常要辛苦的站啊站。
    不過呢,我最受不了的還不是搭公車,最受不了的是騎機車跟在公車後面。大家都說台北的計程車司機很賤、很機車、很欠揍...但是我個人認為,比起市公車司機,計程車司機算是好得多了。
    要知道,開大車不比開小車,大車側後方死角又多又廣,公車司機常常沒有辦法發現在他側後方的機車騎士,可是客人不得不載,如果你過站不停、有客不載,可是會被投訴的,所以公車司機就會常常在公車專用道、快車道、機慢車專用道切過來切過去的,而我們這些騎機車的,就要一次又一次的承受被公車逼上水溝蓋、逼進快車道,或是停在公車後被逼吸黑煙的磨難。
    (說到這邊,我就不得不懷疑:公車專用道是哪個死豬頭規劃出來的東西?)
    一趟路騎下來,磨難承受一次沒啥,承受兩次還好,承受三次開始不耐煩,承受四次就要發火,承受五次以上大概就有消業障的效果了...
    開玩笑歸開玩笑,可是真的碰上的時候還是會賭爛啊,怎麼辦?
    這邊跟各位分享一下:公車後面不是會有司機的姓名嗎?下次碰到討厭的狀況的時候,就說:『那個開公車的誰誰誰,下次不可以這樣了喔~不然我就告訴你媽媽!』(大叫或輕聲說都可以,不過太大聲會被認為是神經病,太小聲沒有發洩效果,請自行斟酌)說完之後,雖然不能保證公車司機不會繼續犯賤,但是卻能讓你在精神層面勝過他,而且也會因為意識到自己的精神層面優於對方,而不繼續對他發脾氣。
    有空的人不妨試試。